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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:修订间差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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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机构设置==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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===内设机构===
=== 委机关内设机构 ===
*办公厅
* [[办公厅]]
*政策法规司
* 政策法规司
*监督检查司
* 监督检查司
*经济发展司  
* 经济发展司  
*文化宣传司
* 文化宣传司
*教育科技司
* 教育科技司
*国际交流司
* 国际交流司
*财务司
* 财务司
*人事司
* 人事司
*机关党委
* 机关党委
* 离退休干部局
*驻委纪检组、监察局
* 民族问题研究中心(政策研究室)
*离退休干部局
* 信息中心
*民族问题研究中心(政策研究室)
* [[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]]
*信息中心
* 机关服务局
*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

*机关服务中心(
=== 被派驻机构 ===
* [[中央纪委]]驻国家民委纪检组、[[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部|监察部]]驻国家民委监察局


===直属事业单位===
===直属事业单位===

2016年8月28日 (日) 16:41的版本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
1999年规定印章直径5厘米,中央刊国徽,由国务院制发。
主要领导
主任巴特尔蒙古族
副主任
4
刘慧(女,回族
罗黎明壮族
陈改户
李昌平藏族
中央纪委驻国家民委纪检组组长曲淑辉
专职委员(副部长级)
2
鄂义太蒙古族
管培俊
机构概况
上级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
机构类型国务院组成部门
行政级别正部级
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100000000018200F在维基数据编辑
联络方式
总部
实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甲49号
邮政编码100800
對外官網www.seac.gov.cn
1949-1954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
1954-1970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
1978-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
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(简称国家民委),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,承担着执行中国共产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政策,研究民族学理论,展开民族工作和民族教育,监督实施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建设,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等工作。

沿革

  • 1949年 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成立,简称中央民委
  • 1954年 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务委员会改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
  • 197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事务委员会被撤消。
  • 1978年 恢复设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,简称国家民委,此后一直作为国务院组成部门

机构设置

委机关内设机构

  • 办公厅
  • 政策法规司
  • 监督检查司
  • 经济发展司  
  • 文化宣传司
  • 教育科技司
  • 国际交流司
  • 财务司
  • 人事司
  • 机关党委
  • 离退休干部局
  • 民族问题研究中心(政策研究室)
  • 信息中心
  • 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
  • 机关服务局

被派驻机构

直属事业单位

委员制度

兼职委员单位

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兼职委员单位是:发展改革委、教育部、科技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公安部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国土资源部、环境保护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农业部、商务部、文化部、卫生计生委、人民银行、国资委、税务总局、新闻出版广电总局、体育总局、食品药品监管总局、统计局、旅游局、宗教局、法制办、新闻办、银监会、证监会、中医药局、扶贫办、中国铁路总公司。[1]

主要职责

兼职委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:围绕共同团结奋斗、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,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,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,巩固和发展平等、团结、互助、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;根据本部门的职能,深入调查研究,积极采取有效措施,解决民族工作面临的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,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,促进民族地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。[2]

民族识别工作

  • 第一阶段,从1949年至1954年,首先认定蒙古、回、藏、满、维吾尔、苗、彝、壮、布依、朝鲜、侗、瑶、白、哈尼、哈萨克、傣、黎、傈僳、佤、拉祜、高山、水、东乡、纳西、景颇、柯尔克孜、土、羌、撒拉、锡伯、塔吉克、乌孜别克、俄罗斯、鄂温克、鄂伦春、保安、裕固、塔塔尔等38个少数民族。
  • 第二阶段:从1954年至1964年全国第二次人口普查。新确定了15个少数民族,即土家、畲、达斡尔、赫哲、仫佬、布朗、仡佬、阿昌、普米、怒、崩龙(后改名为德昂)、独龙、京、毛难(后改名为毛南)、门巴;同时,将普查中自报的74个族体分别归并到53个少数民族中。
  • 第三阶段:从1965年至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。1965年认定了西藏珞瑜地区的珞巴族,1979年认定了云南基诺山的基诺族。至此,使中华民族的成员增加到56个。
  • 第四阶段:从1982年第三次全国人口普查。据统计,自1982年以来,全国恢复、更改民族成份的人数在1200万人以上。

历任领导人

主任

姓名 图像 在任时间 最高任职 备注(民族)
李维汉 1949年10月19日-1954年9月28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顾问委员会副主任
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
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
漢族
乌兰夫 1954年9月28日-1970年6月22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委员
中华人民共和国副主席
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
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
蒙古族
杨静仁 1978年3月5日-1986年1月2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
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
回族
司马义·艾买提 1986年1月20日-1998年3月1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
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
维吾尔族
李德洙 1998年3月18日-2008年3月17日 朝鲜族
楊晶 2008年3月17日-2013年3月16日 中国共产党中央书记处书记
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委员
蒙古族
王正伟 2013年3月16日 - 2016年4月28日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副主席 回族
巴特尔 2016年4月28日至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 蒙古族

参考文献

  1. ^ 国家民委门户网站 委员单位职责. www.seac.gov.cn. [2016-07-20]. 
  2. ^ 国家民委门户网站 委员单位职责. www.seac.gov.cn. [2016-07-20]. 

外部链接

参见